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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45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时间:2021-05-31 分享到:



穗金融函〔2021307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457号建议答复的函


彭小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第20212457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28日进行了邮件沟通,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落实情况

(一)加大政策引导和完善监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改革方面。

我市积极构建服务全市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推动出台人才、资金等支持保障措施,省、市、区分别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序推进。2018年,广东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广东银行业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粤银监发〔201840号),规定省内银行机构在绩效考评中设置社会责任类指标,并加大绿色金融发展指标所占权重。2018年,我市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与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金融规〔20183号),建立绿色企业与项目库,推广使用集绿色项目申报、认证和融资对接于一体的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融资对接系统。2019年,我市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9103号),对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保障措施等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2020年,我市印发《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与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金融规〔20205号),对绿色企业与项目库评估认定指引更新完善。截至目前,融资对接系统共纳入绿色企业和项目2939个,融资额超20亿元。

我市在公交、光伏、造纸、水利、环境权益等领域落地多项全国首创的绿色金融成果。银行机构创新开展“绿色租融保”、“绿色e销通”、环境权益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业务。我市企业发行国内首只支持再生纸项目运营的绿色债券,全国首单绿色发行主体、绿色资金用途、绿色基础资产支持票据,全国首单以地铁客运收费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光伏行业绿色票据。落地全国水资源领域的首支绿色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落地省内首批排污权质押融资项目,完成质押融资4000万元。创新开展“绿色产品食安心责任保险”、“绿色农保+”、“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心追溯保险”、“蔬菜降雨气象指数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以及全国首创“药品置换责任保险”等新型绿色保险产品,落地全国首单采用保险标的价格直接挂钩农产品期货价格的“保险+期货+信贷”金融产品。20212月,南方电网成为全国首批碳中和债的发行人之一;3月,公交集团成功发行了全国首批碳中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完善激励机制方面。

我市依据《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设立广州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专门设置银行机构发放绿色信贷、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企业上市挂牌等的补贴,设置绿色金融创新奖、在金融高层次人才实施计划设置绿色金融人才奖项,从2019年至今已执行3年。花都区制定出台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发展的“1+4”配套政策,落实对环境污染责任险在内的绿色保险补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出台“绿色金融10条”,设置对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奖励。设立绿色基金、绿色融资担保机构。此外,2018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印发《关于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支持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广州银发〔2018132号),推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优先满足用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小微企业绿色项目、绿色农业项目,以及持有试验区内绿色票据的金融机构,已累计发放超过1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用于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绿色票据业务。同年,我市45个职能部门联合签署《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机制,对9000余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推送至《备忘录》联合签署单位。

(三)推进绿色转型,推动产业发展方面。

一是推动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2020年推荐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获评国家绿色工厂、立白集团等7家企业获评33项绿色设计产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评绿色园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获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二是开展工业绿色发展线上公益增训。联合广州赛宝认证中心、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成动组织4期工业绿色发展线上训活动。三是做好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日验收及资金下达工作。组织专家对金发科技、浪奇实业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通过。下达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中央财政资金6850万元,累计下达1.2亿元。

通过建立“三个机制”(宣传推广机制、环保约束的倒逼机制、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和正向激励机制),我市不断增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广州市在三大都市圈中率先达到WHO第三阶段目标,同时连续三年保持PM2.5值低于35的水平,在全国9个中心城市中水平最优。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连续三年达80%以上,92个项目获评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项目。信贷及债券支持力度最大的绿色基础设施及绿色交通领域取得多个丰硕成果:广州白云机场在第十一届国际清洁能源部长会议获得“2020年全球能源管理领导奖”,广州港成为全国首批 “绿色港口”之一,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超1万辆,建成公共充电桩超2万台。在全国率先实施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80%。银行机构为我市公交车纯电动化项目提供54亿元基准利率绿色信贷支持,用于更新9000多辆纯电动公交车,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超过65万吨,我市通过该项目在2019年丹麦哥本哈根举办的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市长峰会上获得“绿色技术”奖项。

(四)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方面。

2016年,广州市成为广东省首批碳普惠制试点城市,制定印发《广州市建筑和交通领域碳交易机制建设及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91224日,广州碳普惠平台正式上线,成为全国首个城市碳普惠推广平台。2020年实现碳普惠平台用户绑定的羊城通卡数据与羊城通平台在线对接,截至2020年底平台注册人数超2万人,累计推广宣传人数超11万人。截至2021310日,我市共有16个自愿减排项目备案为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减排量约12.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在广州环境监测中心站挂牌碳普惠体验基地,纳入碳普惠宣传视频、低碳知识课堂、宣传易拉宝等,定期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低碳日前后开展形式多样的低碳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消费模式。

二、下一步计划

我市将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培育发展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加快推进绿色融资对接系统升级,完善绿色企业与项目库建设。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交流合作,加强绿色技术、绿色金融标准的研究和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及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作用。稳步开展碳金融创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互联互通。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加强部门联动,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息、绿色产业有关信息披露,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与绿色融资对接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完善绿色融资对接系统功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筛选和匹配的优势,识别和推荐更多企业和项目参与,储备一批可行的绿色建设项目。加强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建设。

二是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组织绿色产业项目推介会。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机制,适时扩大金融机构绿色业绩评价结果的运用范围,争取货币政策支持。明确信息披露要求,推动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推动各区完善绿色产业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在穗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地区总部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并在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探索设立为绿色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绿色银行、绿色投资银行。支持围绕投资绿色企业、产业和项目,发展绿色股权投资基金。推进金融租赁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以及专业性中介机构等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公司设立绿色专营机构。

三是加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立。推广在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标准和评级机制、试行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环境影响的评估认证等标准。加快培育和引进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推动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评价体系。加强绿色技术、绿色金融标准的研究和对接,逐步完善绿色金融评级认证、信息披露和行业标准体系。

四是推动绿色金融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作用,鼓励在穗金融机构与香港、澳门金融同业开展绿色金融合作与跨境金融业务。鼓励在穗企业赴港澳地区发行绿色债券进行项目融资。推动大湾区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领域开展合作。推动同香港、澳门的绿色金融技术和市场经验的借鉴及分享。提升绿色金融研究水平,加快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相关学科设置和三地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的联合培养,加强学术交流,充分发挥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广州市绿色金融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大绿色金融人才引进力度。

五是加强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碳所的平台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允许满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碳市场为抓手,带动排污权、用能权、城市矿产交易等研究探索。探索在碳普惠平台引入更多的低碳行为模式,继续加强宣传推广活动,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市民践行低碳生活理念。

感谢您对我市绿色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528日        

(联系人:陈梦馨,联系电话:831716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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