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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第十五届 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192267号代表 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5-3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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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19〕781号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第十五届

人大第四会议第20192267号代表

建议答复的函


曲延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建议》(第2019226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进行研究办理。经综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库处、市生态环境局等会办单位意见,并与您在5月2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进行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绿色金融试验区获批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一行两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广州市扎实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实践,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涌现,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合作有序开展,社会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理念和氛围日益形成。

    一、市区及金融机构合力推进绿色金融建设

    (一)支持各区建设绿色产业园。

    我市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各区复制花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建设绿色产业园。一是依托“三旧”改造建设绿色产业园。支持各区将绿色金融纳入“三旧改造”发展规划中,主动运用绿色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工具,服务各区城市“三旧改造”、金融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绿色产业园,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各区推广绿色金融发展的成熟经验和模式。二是发挥各区区位产业优势建设绿色产业园。支持各区结合自身区位产业规划,强化扶持政策,创新建设一批绿色产业园、绿色金融街区或展示窗口,实现绿色金融和新经济新动能的有效结合,吸引绿色企业入驻产园区,探索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形成绿色产业聚集效应。

    (二)支持金融机构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一是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其中,工农中建四大行的花都支行已升格为绿色分行,广州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建设银行在花都区设立全国首家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粤财信托成立了绿色金融部。人保财险在试验区设立保险产品创新试验室,研发新型绿色保险产品,并在试验区进行试点推广,发挥了国有企业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作用。二是利用行政手段支持绿色金融业务。对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结果作为我市金融业扶持资金、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绿色金融领域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申报我市各类金融业扶持资金时,实行绿色通道和即报即审。

    (三)加强环境信用管理,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广州市环境保护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全力推进广州市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机制。联合市直46家单位签署《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将企业环境信用与绿色金融紧密结合起来,对于环保守信的生产经营者,将在企业债发行、公司债发行、银行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公司上市及再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而对于环保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者,将在上述方面给予限制,并禁止进入市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库。

    二、制定绿色金融发展专项政策

    我局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包括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发挥资本市场对绿色产业的融资功能,创新绿色保险产品经营模式,支持地方监管的金融机构开展特色绿色金融业务,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评价、信息披露和行业标准体系,创新金融科技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式和手段,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核心引擎作用,加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等内容,对新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按注册资本最高给予2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5亿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按照贷款余额增量0.0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绿色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在开展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中,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给予贷款本金1%的保费补贴;对增资扩股达到一定条件的开展特色绿色金融业务创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也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支持工具,支持广州地区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

    三、推进绿色项目库建设

    (一)探索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认证标准。

结合花都区的产业特色,从项目与环境等多维度研究制定《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和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认证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项目认定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为财政、金融等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以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二)开发建设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系统。

    依托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专门开发绿色金融板块并投入应用,为绿色项目申报、融资需求发布以及与金融机构对接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提高绿色金融对接绿色企业、项目的精准性、有效性。

    (三)建立绿色金融常态化融资对接模式。

    在各区推广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融资对接系统,发动各区认真摸查企业经营情况,建立绿色环保领域的“白名单”,遴选需重点支持的绿色企业和项目,将经第三方认证的绿色项目清单上传系统。制定绿色企业融资对接会方案,按计划在花都区、南沙区、番禺区、白云区、广州开发区等地开展融资对接,组织银、证、保等金融机构及绿色认证机构参会,激活绿色金融需求。

    四、鼓励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发展绿色金融业务

    (一)支持大型银行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近年来,工农中建四大行分别与广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其中,工行将从推动绿色产业融资业务,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速推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发展,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和转化、构建绿色产业技术体系,积极协助广州辖内重点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等方面支持我市绿色金融发展。农行将充分发挥自身在投行业务方面的优势,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创新,以绿色产业基金、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顾问等重点产品促进广州地区城市的生态建设和发展。中行在机构绩效方案中设置绿色信贷考核指标,主要考核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增速,促进绿色信贷快速增长,在业务推动方面,重点加大绿色制造、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投放,确保贷款规模额度支持。建行将支持广州建设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以碳排放权等为交易标的创新型交易场所。截至2018年末,广州地区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2621.7亿元人民币。

    (二)拓宽绿色金融融资渠道。

    一是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等市场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近年来,广州地区企业相继发行全省首单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中期票据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近年来全国规模最大的绿色债券,目前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累计获批发行各类绿色债券达588亿元,有效支持了城市规划交通建设、天然气利用、污水处理、造纸环保改造等重点领域和广州地区绿色产业。二是积极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广州地区绿色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近期广州地区的维港环保科技成功在香港上市。依托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创新设立绿色环保板,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绿色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作用。绿色环保板首批挂牌企业达50家、注册资本金规模约6.3亿元。

    (三)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

    一是绿色融资模式创新。建立试验区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体系,借助创新融资模式支持绿色环保项目,利用绿色供应链融资助力汽车产业绿色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开发绿色金融板块,提高了绿色金融对接绿色企业、项目的精准性、有效性。二是绿色保险创新。积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推出绿色保险产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试点“绿色产品食安心责任保险”“绿色农保+”“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心追溯保险”“蔬菜降雨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型绿色农业保险产品,在全国率先试点“创新型药品置换责任保险”。支持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探索开展碳交易履约保险。在花都试点推广建筑设施缺陷保险。
    五、加强宣传报道,形成绿色金融 “广州模式”

    (一)加强交流,积极发出绿色金融广州声音。

    积极组织、参与境内外绿色金融相关活动。在由广州主办或承办的第14届和第15届国际金融论坛(IFF)全球年会、第6届和第7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第15届中美金融研讨会上均举办绿色金融专题论坛,邀请境内外绿色金融领域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和交流绿色金融有关话题。在2018年、2019年香港亚洲金融论坛期间举办广州金融专题推介会,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作为重要推介内容。2019年1月香港亚洲金融论坛期间,我局与香港品质保证局签署绿色金融合作备忘录,组织发动粤港澳金融机构和企业签署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积极参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局、中国绿金委、兄弟绿色金融试验区及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联合中国绿金委、新华社举办绿色金融成果巡展,营造全社会支持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良好氛围。

    (二)及时总结试验区建设成效,多渠道宣传报道。

    在宣传报道方面,我局撰写了《绿色金融“广州模式”成效凸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第一批)》等文章,已上报省市。拟与南方日报等媒体合作,推出《绿色金融·广州模式》系列宣传策划,展示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两周年成果,发出广州绿色金融声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推进《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尽快出台,统筹指导下一步全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继续围绕总体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积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奖励等政策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业务规模。开展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第三方认证工作,形成经第三方认证的绿色项目清单。

    二是协调互动发展新机制。以建设绿色金融试验区为核心,通过绿色金融引导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围绕“老城市新活力”命题,引导资金投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领域,推动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在广州市融合发展。

    三是推动大湾区金融机构深化合作。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积极性,鼓励大湾区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经验交流和业务合作,进一步完善绿色项目库和绿色金融融资对接系统建设,鼓励项目信息向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开放和共享。支持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在大湾区复制推广。

    感谢您对广州绿色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0日

                                      (联系人:翟午阳,联系电话:83171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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