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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对广州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42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本网  时间:2015-10-29 分享到:

穗金融函〔2015577

 

一、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创新,小额贷款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广州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5年多来,机构数量快速增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6家,注册资本达到133.5亿元,2014年末贷款余额153.6亿元,中国民间融资(广州)价格逐步形成,小额贷款行业在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中发挥了积极明显的作用。

(一)建设民间金融功能区,强化小额贷款行业聚集效应

广州市积极规划建设民间金融功能区,在越秀区建设了国内首条民间金融街。目前民间金融街内共入驻小贷公司46家,街内配套服务机构完善,为小额贷款公司集聚发展提供了良好配套环境。未来街内类金融机构数据预计将达到200-300家,将助推金融街加快打造成为立足广州、辐射珠三角,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民间金融集聚基地。

(二)创新融资价格指数,引导区域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广州市依托金融街信息管理平台汇总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数据,通过规范流程编制形成民间利率“广州价格”,实现了民间融资价格的公开透明。并研究开发了小额贷款利率指数和民间金融景气指数,对实时了解小额贷款行业的运行态势、观测和判断民间金融宏观经济波动状况起到了风向标作用。

(三)创新主发起人所有制,实现多元和谐共存发展

广州把握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在小额贷款行业率先开展了混合所有制的探索和尝试。将国有企业的规范性优势和民营企业的灵活性优势有机结合,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作效率。目前,广州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已达到11家,占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的20%,注册资本合计26亿元,其中吸引社会资本约10亿元,形成了民营资本为主,国有资本作为补充,多种所有制有序竞争和谐共存的良好局面。

(四)创新经营地域范围,优化服务全市小微企业

广州市积极创新经营地域范围,经过向省金融办积极争取并获得支持,允许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扩展到全市。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能够结合股东优势及资源,积极开展产品创新,为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多层次、多种类的融资服务,形成了各自的经营特色。

(五)创新融资渠道,不断拓宽融资途径

广州在全国率先创设专门服务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机构—注册资本10亿元的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公司,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在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广州还依托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机构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资产及贷款资产收益权转让等业务以及发行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债等探索,进一步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途径。

二、对提案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营造小额贷款行业更好的经营环境

2015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研究修订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结构、融资杠杆、经营业务范围等作了很大调整,并支持同意符合条件的境外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企业(或同类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组织设立发起小额贷款公司,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为小额贷款行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二)关于在南沙区开展外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今年上半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湛江市提请省支持事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186号)中明确提出,“允许外资或重点外资项目在广州设立外资独资小额贷款公司。参照天津、沈阳市的做法批准日本永旺公司在广州注册设立外商独资小额贷款公司”。随后,我局已和相关外资企业作了沟通对接,相关外资企业表达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较强意向,我局将继续辅导相关外资企业抓紧申报,争取尽快在南沙成立若干外资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完善我市小额贷款行业体系。此外,我局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目前已下放小额贷款公司的变更事项审批权至南沙区,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审批效率,有利于促进南沙地区小额贷款行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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