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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融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1822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时间:2018-06-06 分享到:

 

 

 

B类

穗金融〔2018678

 

广州市金融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

会议第201822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闵卫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市金融工作局研究扶持我市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第20182212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工商局、法制办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2228日进行了邮件和电话沟通。经综合相关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总体情况

不良资产管理企业对加快化解本地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不良贷款问题、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杠杆率、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已经形成了“4+2+n”的格局,即华融、东方、长城、信达等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广东省分公司,省属粤财集团控股的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属越秀金控控股的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众多作为市场主要补充力量的民营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其中,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由银监部门审批和监管、具有金融许可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两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是经省政府授权、银监备案后可参与本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注册资本均为30亿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的投资、管理、处置业务,但不能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由于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高,经营机制灵活,能够优化不良资产的处置周期和处置收益率,日益成为不良资产市场中的重要投资参与者和处置力量。

二、我市支持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工作情况及对有关建议的答复

我市非常重视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出台金融业扶持政策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不良资产管理人才发展,把握国家政策放宽的契机积极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扎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推动本地不良资产管理企业规范发展。

(一)关于制定行业扶持发展计划的建议

近年来,为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业发展环境,我市出台了系列金融业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包括《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等,不断加大对在穗的金融机构、金融平台、金融人才以及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项目的奖励补贴力度。其中,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广州地区总部以及在穗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人才均可享受相应的金融业扶持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对《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探索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信誉较好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纳入奖励补贴范围。加大对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奖励补贴力度,鼓励优秀的不良资产管理人才申报高层次金融人才并在评选中给予适当倾斜。

(二)关于扶持我市优秀不良资产管理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行业龙头企业的建议

自2012年国家允许省级政府设立一家(后于2016年扩容至两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来,我市积极开展摸查和调研工作,引导本地实力较强、符合相应资质要求且具备较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的龙头金融控股公司发起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加强与省市政府以及银监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研究探索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民营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广州市金融业扶持政策奖励补贴范围,支持其做强做优做大,同时引导其专注主业、深耕本地市场,充分发挥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对不良资产灵活采取市场化处置策略的优势,真实有效地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好资产收持、资产重组、资产流转、金融保理四大功能,进一步发挥金融风险“缓释器”和“安全网”的作用。

(三)关于开展优秀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考评表彰活动的建议

根据近年中央关于“要严格控制各种达标、评比、评估和检查活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克服形式主义,改进工作方法,减轻基层负担”的指示要求,广东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13〕11号),明确提出除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国家机关明确规定必须开展的和本意见公布目录保留的活动以外,其他活动全部停止。为此,我市对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从严控制,近年未有新增由市金融工作部门牵头举办的金融类考评表彰活动。

下一步,我市金融工作部门将加强与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的沟通协调,深入挖掘、收集和选取在处置不良资产、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做法和案例,并通过政府部门官网、财经媒体和由市金融局主办的《广州金融简报》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树立行业标杆发挥表率作用,提升我市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知名度和正面影响力。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广州本地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协会等探索开展广州地区优秀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的考评表彰活动。

(四)关于规范民营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推动加快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的地方立法的建议

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探索对民营不良资产管理企业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引导我市不良资产管理行业规范发展。同时,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我市不良资产管理企业的发展诉求,争取政策支持。

(五)关于将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纳入绿色金融建设体系的建议

自2017年6月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各相关部门、一行三局的大力支持和直接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积极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在穗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以花都区为核心推进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创新,营造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良好环境。不良资产管理企业在对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能通过债务重组、债转股等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及帮助企业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促进化解过剩产能,符合绿色发展理念。

下一步,我市将研究探索把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纳入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和引导不良资产管理企业加大对金融企业投资绿色产业所产生的不良资产的收购力度、丰富处置手段,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建设,助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金融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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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61

(联系人:窦少霞,联系电话:8317169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工商局、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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