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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时间:2018-09-2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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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18〕1254 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第1018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金融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由市委卢一先常委督办、市政协柯珠军副主席配合提案办理工作。8月1日上午,市委卢一先常委、市政协分管领导专门带队开展了提案调研座谈,贵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源泉,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增加、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稳定就业、鼓励创业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近年来市各有关部门、全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要求,多措并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中小微企业,取得积极成效,截至6月末广州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5122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比同期企业贷款增速高2.6个百分点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调查中广州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提供数据显示,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我市中型企业申贷获得率约为75.69%,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约为89.79%;根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提供数据显示,中型企业平均贷款利率5.725%,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5.9259%。

(一)政策引领,构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穗府〔2013〕11号)、《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11号)、《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十条工作措施》(穗府办〔2016〕9号)、《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引导广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方案》(穗府办函〔2016〕201号)、《关于促进广州市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8〕27号)等文件,市各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合力,支持银行机构、保险公司、风险补偿基金、股权投资机构等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探索创新业务。

(二)监管导向,发挥监管的正向激励作用。

一是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改进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二是建立分类监管考核评估机制,着力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精准度。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监测和考核,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三)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支持效率。

一是发挥银行融资的主力军作用。协调推动中、农、工、建、交等五家国有大行以及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积极推进广州花城银行(民营银行)申报设立工作,推动银行机构设立小微支行、广州市中小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等专营机构,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小额信用贷”、“创业贷”、“网贷通”、“税易贷”等信贷产品创新,借助电子及网上服务渠道建立贷款快捷模式,提高审贷效率

二是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引导中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广州股交中心累计挂牌、展示企业8910家(其中青创板2627项),挂牌企业和项目主要为中小微企业,累计实现融资和流转交易总额2024.81亿元。发挥政府股权基金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正在推进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研究探索中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模式,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四)搭平台建机制,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及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广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等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积极对接水务局、供电局、燃气集团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平台的信用信息数据,改进平台查询数据功能的便利性,提高数据归集质量。截至目前银行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累计20万余次。

二是创新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全国规模最大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其中财政出资4亿元,通过风险共担各50%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不低于10倍风险补偿金规模的科技信贷。截至2018年6月末,资金池共为全市1162家企业提供1456笔贷款,授信累计达127亿元,8家合作银行累计发放贷款78.83亿元,财政资金杠杆放大近20倍,其中有422家企业为首次贷款,占比36%,纯信用贷款768家,金额58亿元,占比66%,形成了科技信贷“广州模式”。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创新,每年安排3000万元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对保险机构和银行机构开展小额贷款进行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

三是建立多层次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规范发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类金融业务,发挥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支持的灵活性。其中,截至2017年末广州市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06家,注册资本212亿元,贷款余额约190亿元,年度累计贷款笔数超1300万笔,累计贷款金额约510亿元,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设立融资再担保公司,由广州金控集团出资10亿元、市财政配套扶持5亿元,设立了全国首家省会城市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及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和再担保服务。截至2017年末,已与12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额度49.6亿元;与8家担保机构签订29.5亿元的再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再担保金额10.62亿元;直接担保项目9个,担保金额3.06亿元。支持各区结合实际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由市财政一定比例资本投入支持。

四是推进广州民间金融街、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等一批功能平台建设。截至2017年末,广州民间金融街入驻机构562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84家,商业保理公司12家,金融街内各类入驻机构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融资1881.79亿元。截至2018年6月末,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进驻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43家,为当地中小微企业融资累计超过181亿元。番禺万博基金小镇、海珠创投小镇、海珠、天河、黄埔风投大厦、荔湾新三板大厦等加快建设,积极引导各类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发展,初步形成一区一金融功能区格局。此外,截至2017年末,全市共有各级示范平台75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28家,全面完成区级服务中心全覆盖目标。

五是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和路演活动。2017年以来,市金融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先后举办了多次产融对接会,摸查收集中小项目情况和融资需求,引导各家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中小微企业。建设“广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广州新三板企业路演中心”,2017年两个路演中心举办路演活动30场,服务超过15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创新项目对接融资超过4亿元。

(五)财政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贷款风险补偿方面,市财政累计投入4亿元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并联合市科创委印发《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撬动至少10倍风险补偿金规模的科技信贷,解决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策性融资担保方面,市财政分年度投入5亿元设立再担保机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方面,市财政积极配合市金融局完成对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相关政策修订工作,每年拟安排3000万元用于政策性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质押融资方面,市财政积极落实《广东省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基金方案(试行)》,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制定《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同时我市按照省市1:3比例配套3000万元,于2016年8月设立总规模4000万元的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银行开展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服务时产生的部分风险损失,环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此外,市财政分两年投入5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中小企业发展;2015-2017年市财政分别安排1800万元、650万元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排名前列的银行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奖励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近年来我市各部门、在穗金融机构积极作为,出台系列措施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在较大程度上客观存在,造成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了企业自身原因、政策环境原因和金融监管环境原因。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距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为此,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吸收提案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结合贵单位正在开展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专题调研成果,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发挥正规金融渠道作用,使正规金融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力军。

从目前来看,正规金融仍是金融系统中的主力军,在资金规模、资金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且管理相对规范,有利于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及引导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为此,充分发挥现有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作用,健全和完善针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奖励机制,研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扩大资金规模和合作银行范围。充分对接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将中小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推进民营银行申报设立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构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色化金融组织体系。引导更多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参与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扩大业务试点规模。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银行检查力度,防止盲目压贷、抽贷、断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商业银行加强与融资担保行业的合作,引导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担保支持力度,提高担保行业抗风险能力。创新政府增信引导和风险分担模式,突出融资担保体系的“政策性”,健全担保风险机制,增强市属担保机构实力,支持各区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加强对小额贷款行业的正面宣传,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进一步落实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政策,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探索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发展第三方评级机构,探索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提供参考。

(二)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结构,构建覆盖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体系。

中小微企业在不同的成长阶段,融资需求和融资方式不同。为此,充分发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作用,鼓励初创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发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广州新三板企业路演中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等平台作用,引导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机构在穗集聚,并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成长期中小微企业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发债、融资租赁等外源性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对接成长期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其加快做强做大。

(三)加强融资对接,建立多样化常态化产融对接制度。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还需要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为此,依托各部门、各区组织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发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平台作用,进一步丰富产融对接的机制和形式,及时向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传递产业、环保、财政、金融等信息,构建通畅的对接机制,协调解决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贷款。

(四)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系统和功能区建设,优化融资环境。

推进有利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和营商环境改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广使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广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与融资对接平台等,探索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系统与金融机构联网业务,方便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加强广州民间金融街、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等金融平台的建设,支持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类金融机构加快发展,作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措施,严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落实国家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和物价部门有关收费标准,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大力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类公证业务,积极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公证业务,努力拓展服务领域,倡导各公证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收费优惠支持。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单位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展维,电话:8317167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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