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摘要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2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时间:2018-06-22 分享到:

 

 

B

穗金融函〔2018〕771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201822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曲延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市级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0182232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金融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花都区政府建立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主要情况

2017年6月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正式获批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金融办、一行三局以及省相关部门的参与和指导下,我局会同花都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具体要求,牢牢把握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一主线,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产品服务创新,大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创新体制和机制,大力促进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协调发展。

一是正向激励绿色金融持续创新花都区制定出台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发展的“1+4”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从2017年起,区财政连续五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市金融局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及奖励范围,对经评定的现有绿色金融高级专业人才个人给予10万元奖励,新引进的人才个人给予20万元奖励,并可根据其意愿优先办理落户或享受市民待遇,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吸收、培育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同时,市金融局将我市现有金融业扶持政策作了梳理并向金融机构印发,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机构或业务给予优先支持。市工信委在开展中小企业发展方向专项资金申报时,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此外,经积极沟通争取并经省政府同意,在《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中明确“省级财政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对试验区建设给予支持”,目前省金融办已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试验区绿色金融展示中心建设。

二是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抓住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企业项目的关键点,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与项目库管理办法》,明确绿色企业与项目库的支持对象、运行方式等,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的便捷性、精准性。建立绿色金融常态化产融对接机制,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市发展改革委举办2018广州市金融支持绿色企业项目融资对接会,梳理有融资意向的绿色产业项目69个,意向融资金额400亿元,组织金融机构、类金融企业以及中节能咨询、资信评级等绿色金融中介机构近60家进行对接。会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花都区依托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系统,首期设计了绿色金融门户、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增信和绿色项目对接等主要功能,打造“线下+线上”绿色金融产融对接模式。此外,市财政每年在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站等金融基础设施,为农村地区群众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减低出行碳排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创新绿色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根据花都区“1+4”政策,花都区对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业各类机构,按其损失金额的20%给予风险补偿,最高补贴100万元,降低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同时,市属广州金控集团与花都区已合资设立一支规模2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即花都基金,专门支持试验区建设与绿色企业和项目发展。此外,目前市金融局正在会同花都区有关部门、花都基金研究制定绿色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方案,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力度。

四是加强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和绿色认证组织建设。市环保局持续开展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2017年组织纳入市本级评价范围的135家企业开展评价并对评定结果进行了公示,评定结果同步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工商、人民银行、金融等部门,为绿色信贷等金融服务提供重要参考。花都区委托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绿色企业认定办法和绿色项目认定方法。充分考虑花都区产业特点,按照企业基本条件评价、生产与管理评价、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评价、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等四个维度,明确了绿色企业的认定规范。将绿色项目划分为可再生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产业装备制造、节能等9个一级分类和40个二级分类。通过中节能咨询公司与联合赤道环境评价公司双认证,花都区筛选出首批绿色项目90个,涉及节能、污染防治、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等6个大类。

(二)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提高绿色信贷占比。加大绿色信贷的投放力度,2017年以来,银行机构积极将信贷资源投向新能源汽车、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等绿色项目,绿色信贷占比逐步提高。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3月底广州市银行业绿色贷款余额约2596亿元,占比约7%。花都区银行业绿色贷款余额约106.35亿元,占比从2016年底的7.3%增长至12.66%。

二是加快发行绿色债券。鼓励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广东华兴银行已获批发行50亿元绿色金融债,目前正在对接区内绿色项目;广州发展集团发行了规模24亿元的广东省首单绿色企业债券;越秀集团发行了规模20亿元的广东省首单绿色中期票据;广州银行正以区内绿色项目为主申请发行50亿元绿色金融债;广州水投集团等也在推进绿色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并计划定向支持花都区内绿色企业项目。

三是提高绿色保险覆盖率。花都区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传统绿色保险产品,今年6月底前计划首批需投保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全覆盖,力争2018年底达到全部需投保企业80%的投保覆盖率。支持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探索开展碳交易履约保险。同时,积极开展绿色保险产品创新,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试点“绿色产品食安心责任保险”、“绿色农保+”、“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心追溯保险”、“蔬菜降雨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型绿色农业保险产品。

是创新碳金融业务。积极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等碳金融业务。截至今年4月底,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配额突破7000万吨,总成交金额超过16亿元。近期,该中心完成了广州地区首笔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为境外机构通过碳交易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NRA)买入10万吨碳排放配额办理交易结算,金额约132万元。该中心还选取花都区梯面镇3万亩生态林开展碳汇业务试点,金额约17万元。

五是研究推广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并形成标准化体系。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加快推动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同时,聘请中介机构制定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标准化体系。4月份,花都区一家企业通过“碳排放权抵押+资产抵押+保险”方式向建设银行融资200万元。6月份,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碳排放权抵押方式向建设银行融资60万元,开创了首家航空企业利用碳排放权融资的先例。

六是创新设立绿色金融专业化服务机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已获批将花都支行升格为绿色分行,广州银行已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建设银行在花都区设立全国首家绿色金融创新中心。

七是建立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广州绿色金融街,大力引进各类绿色机构进驻,截至4月底,已进驻151家绿色机构。在绿色金融街设立广州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工商、税务、人社、科工信等服务部门轮流进驻,为绿色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并依托该中心设立华南地区首个绿色金融政务服务分中心,利用“人工智能+机器人”全程电子化系统,为绿色企业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并承诺一天内办结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服务效率大幅度提高。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在绿色金融街设立绿色环保板,为绿色企业提供挂牌融资服务。

(三)加强对外合作,合力共建粤港澳绿色金融核心圈。

一是加强国际绿色金融交流与合作。在去年第14届国际金融论坛(IFF)全球年会、第六届广州金交会上举办绿色金融专题论坛。在今年6月份召开的中美金融研讨会及第七届广州金交会专题推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吸引国际及港澳地区金融机构来花都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探讨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二是加强与港澳地区绿色金融合作。鼓励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在花都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成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和保险公司,当前正大力推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太平行证券等企业在花都区发起设立以绿色证券业务为主的合资证券公司,目前正在申报审批。与香港品质保证局合作,探索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指数。

三是加强与内地城市间绿色金融合作。加强与深圳、珠海、佛山等大湾区内地城市之间的交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合力。

(四)加强风险防范,加快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准确把握绿色金融风险水平。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以及碳金融等业务的统计方法,通过行业、区域、国内外对比及发展趋势预测,提高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和识别能力,全面准确把握金融风险水平。

二是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控平台。依托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建立实时高效的绿色金融风险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将花都区内企业及金融业务信息录入监测平台并进行分类处理,及时发现、化解并处置金融风险。

三是强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积极引导区内金融机构、上市及挂牌企业落实环境风险评估和信息披露等制度。督促区内企业及时披露环境信息,防范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

二、下一步有关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金融局将会同花都区及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按照《总体方案》部署,突出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生态环境,探索走出一条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广州模式·花都经验”。同时,在认真吸收您的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大市级财政对绿色金融的扶持力度。

一是用好用足现有总部经济、金融业和中小微企业等领域财政扶持资金,做好政策梳理和宣传推介,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积极申报有关扶持奖励,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予以倾斜。

二是在充分分析研究花都区现有“1+4”政策实施效果基础上,探索研究市层面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扶持政策,对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创新型绿色保险产品等给予支持。

三是积极争取和充分对接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试验区建设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支持力度。

(二)引导市、区政府基金和平台加大对绿色金融领域投入。

一是进一步做大做强各区政府投资基金特别是花都基金,推动各区政府投资基金结合各区产业特点并发挥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设立针对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低碳循环等领域的投资基金,支持相关绿色产业发展。鼓励各区政府投资基金运用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投资原则,将拟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的环境表现纳入投资决策范围并作为重要参考,鼓励各区政府投资基金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二是引导广州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与绿色发展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相关产业做强做大,打造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领军企业和代表项目。

三是支持市融资再担保公司、立根小额再贷款公司等政策性平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为绿色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申请绿色信贷等提供担保、再担保和小额再贷款支持,拓宽绿色企业特别是绿色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

(三)营造促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

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环境信用评价、依托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系统、完善绿色企业和项目库运行机制、构建常态化产融对接机制、完善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务服务分中心服务能力等相关工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降低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的制度成本,提高环境污染企业的经营成本,探索解决外部性内部化的有效路径,营造鼓励和促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622

(联系人:张展维,联系电话:8317167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财政局。

相关信息

   主办: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粤ICP备20020024号-3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3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