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8-05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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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穗金融函〔2019〕1106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
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绿色信贷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39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引进、培养绿色金融人才
根据《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市财政连续四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高层次金融人才,其中包括绿色金融人才。我局还定期组织金融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各区政府开展绿色金融培训,培育绿色金融创新型人才。
二、搭建绿色产业相关信息平台
(一)完善强化广州绿色金融产融对接系统。动态维护绿色企业和项目库,指导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绿色产业发展政策,定期征集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建立入库企业和项目与现行奖励政策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产融对接系统功能,引导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及项目接入产融对接系统,提高绿色金融产融对接效率和成效,并适时探索接入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的绿色项目。编制印发《绿色金融融资指引及政策汇编》、《广州市绿色金融产品汇编》、《绿色产业项目融资需求汇编》,作为在穗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等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及创新的重要参考。2018年5月,我市举办了金融支持绿色产业项目融资对接会,意向融资金额合计达400亿元。近两年连续举办全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培训班,系统介绍绿色金融有关政策和融资实务,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以及金融机构、企业等多名代表参加培训。区层面定期开展常态化绿色金融产业对接活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对接绿色项目融资需求。
(二)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评价、信息披露和行业标准体系。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建立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探索开展绿色银行评级。研究推进绿色股票指数与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探索绿色票据标准的研究、订立,争取率先在全国出台绿色金融票据标准,为广州地区企业运用绿色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奠定基础。与有关国家性行业组织合作,探索制定并发布绿色保险标准。
(三)加强环境信用管理,夯实绿色金融基础。市环保局以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广州市环境保护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全力推进广州市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机制。2018 年 11 月 8 日,市环保局会同市直 46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纳入签署《备忘录》,明确了实施联合激励措施 19 项、联合惩戒措施 48 项。《备忘录》将企业环境信用与绿色金融紧密结合起来,对于环保守信的生产经营者,将在企业债发行、公司债发行、银行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公司上市及再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而对于环保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者,将在上述方面给予限制,并禁止进入市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库。
三、完善绿色信贷产品、机制创新
(一)发挥市场机构的主体作用。加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行先后将花都支行升格绿色分行、广州银行新设绿色金融事业部、建设银行在花都区设立全国首家绿色金融创新中心。截至2018年末,广州地区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2621.7亿元人民币。
(二)加强绿色信贷机制创新。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广州绿色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向节能减排、生态农业、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排水防涝等领域倾斜,支持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特许经营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业务以及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5亿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按照贷款余额增量0.0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根据《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市财政2019 年共安排 1200 万元用于对绿色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进行补贴。二是对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根据相关办法为科技型绿色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贷款本金损失,按有关规定由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承担不超过其中50%的部分。三是探索研究以市场化运营的方式整合设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基金,资助和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绿色信贷。四是鼓励并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环境保护发展研究中心,加强市场研发与内部推动。
(三)多措并举降低绿色信贷交易成本。发挥政策正向激励作用,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通过再贴现等工具满足企业绿色票据融资需求。开展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宏观审慎评估、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实施专项激励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良好的金融机构在使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工具时按规定给予积极支持。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将对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结果作为我市金融业扶持资金、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绿色金融领域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申报我市各类金融业扶持资金时,实行绿色通道和即报即审。
感谢您对我市绿色信贷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联系人:翟午阳,联系电话:83171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