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4-11-15 | 分享到: |
|
穗金管函〔2024〕96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广百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4〕122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如下:
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由“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316号广州珠江华侨大酒店(广州民间金融大厦)”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602房自编609室”,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区喆健,联系电话:83171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