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村金融工作简报
☆增城市派潭镇已完成金融街区的规划,腾空了办公场所,并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对建筑物的框架进行了加固;已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人保财险公司、汇鑫小贷公司等达成了合作协议,在派潭镇农村金融服务示范镇街区建设分支机构;现已聘请专业公司进行农村金融街的整饰和氛围布置。
☆南沙区黄阁镇、东里村继续推进金融示范镇(村)建设工作。金融机构网点聚集、金融街区打造以及在镇、村布设支付服务设施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已制定建设征信中心和乡村金融服务站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南沙区东里村在完成村委换届选举后,继续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东里村村委会和广州农商银行南沙支行相关人员在采集信息的同时,向村民普及金融知识。信用采集工作预计于5月底前完成。
☆从化市城郊街已选定5个村开展信用村建设,并协调广州农商行从化支行加快落实西和村村民授信放款后续工作。
☆截至2014年4月底,福享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股东有76名,社员存入互助社金81.3万元,比上月未增加15.2万元;已发放互助社金业务12笔,金额635万元,其中:发放种植树木3笔,金额210万元;发放收购沙糖桔和种植沙糖桔的1笔,金额45万元;发放与一衣口田公司合作经营餐饮业1笔,金额80万元;发放与一衣口田公司合作养殖家禽1笔,金额90万元;发放社员养鱼的2笔,金额20万元;发放社员购买加工大米周转金1笔,金额20万元;发放社员养殖水鱼1笔,金额20万元;发放与一衣口田公司合作购肥料2笔,金额150万元;办理理财业务1笔,金额200万元,累计300万元。
☆近期市、区两级金融办、农业局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申报设立工作。市金融办、农业局通过发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摸查发动农业龙头企业设立资金互助合作社意愿,已有多家企业表达了意愿,目前正在对相关企业的资质、实力进行调研走访,辅导企业申报设立资金互助合作社。
☆增城市与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合作,建立农村金融理论研究基地,对增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进行研究,通过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进行专业分析,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目前,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熊启泉教授撰文《广东省增城市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金融政策研究(第1期)》,已报相关领导审阅。
☆为进一步拓宽花都区的农村金融市场,花都区金融办积极推进该区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申报工作,其中广州市鼎信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初步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
☆ 4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情况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
《意见》强调,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意见》提出了九方面措施。一是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增强支农服务合力。二是要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三是要拓宽资金来源,适当降低符合要求的县域农商行和农合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四是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新型抵押担保方式,慎重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更好地满足农村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要求。五是要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促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六是要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七是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促进开展多层次的直接融资。八是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积极培育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等中介组织,稳步推广农村移动便捷支付。九是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建立导向明确、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协调配套的长期化、制度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业务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要加强金融监管,健全新形势下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守住风险底线。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年度对本地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于次年1月底前报国务院。银监会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和各地区工作情况的汇总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浙江省丽水市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自启动两年以来,通过建立完善组织协调、研究决策、督查考核等机制,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金融创新快速推进,改革惠民成效显著。
“三大”金融支农工程不断做强。在信贷支农工程中,以林权抵押贷款为切入点,建立了从林权评估、登记、抵押担保到发生不良贷款处置的一系列制度机制,形成了林权抵押贷款“丽水模式”。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1.24万笔、94.56亿元,贷款余额36.19亿元,居浙江省首位,惠及林农20余万户,不良贷款率仅为0.15%。在信用惠农工程中,稳步推进农户、社区居民和中小企业“三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城乡一体化”的信用体系建设。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已成功创建市级信用村(社区)711个、信用乡(镇、街道)23个,省级信用村(社区)22个、信用乡(镇、街道)8个,评定信用农户37.99万户。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运用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共有25.74万信用农户累计获得261.46亿元贷款,信用农户贷款覆盖面同比增长29%;发放丰收小额贷款卡、惠农卡、惠林通卡等各类涉农贷款卡25.82万张,贷款余额达到44.15亿元。在支付便农工程中,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终端联网通用,积极推进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村邮站”和金融服务站“三点合一”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累计办理小额取现80.87万笔、金额2.25亿元,惠及130余万农民;累计办理代理转账4.77万笔、金额3170万元。
农村金融普惠力度不断深入。研究出台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产权融资体系。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三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5.51亿元。引导各金融机构集群创新,推出以茶园、石雕抵押贷款、小水电股权、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及农民工扶持贷款,指导金融机构依托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大力开展“整体批发、集中授信”小额农贷业务,有效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下沉。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共有690个行政村开办了该项业务,为6.1万信用农户提供授信49.0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0.64亿元。全面推进财政出资、行业协会组建、商业性运作、村级担保基金等四个层次的农村担保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财政性出资与村级担保组织建设。目前,已有10家农民担保公司开展业务,累计为农民担保贷款3.8亿元,建成13个村级担保基金。
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断优化。全市已组建2010家农村金融服务站,集小额取款服务、反假货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户基本信用信息采集、金融宣传、“三农”融资服务功能为一体,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农民享受基本金融服务“不出村”。鼓励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扩大POS机、ATM等机具的布设范围,鼓励支付机构参与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扩大特约商户覆盖面。成功创建1条全国级、30条省级“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农村支付结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稳步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向下延伸机构网点。目前,已设立村镇银行9家、小额贷款公司15家及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实现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县域全覆盖。
丽水市还积极争取政策倾斜,不断增强改革发展动力。人民银行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上向丽水倾斜,进一步增强了涉农金融机构支农资金实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丽水列入本外币特许经营试点城市,丽水以此为契机,在全国创新推出多用途个人外汇贷款和全国首个村级外币兑换点,填补了农村个人外币代兑业务的空白。丽水景宁县获准成为浙江首个保险服务民生示范点,通过银政保合作模式开展低收入农户扶贫贷款项目试点,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共为1970户低收入农户发放5340万元扶贫贷款。同时,积极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截至2013年末,累计发放此类贷款8.1亿元。此外,创新食用菌等特色险种,率先在全国实现森林、水稻、油菜、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政策性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