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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村镇银行快速发展支农作用不断增强

来源:市金融办  时间:2014-07-14 分享到: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将设立和发展村镇银行作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积极推进。自2010年我市首家村镇银行番禺新华村镇银行开业以来至今,经过4年多的发展,村镇银行已覆盖我市7个涉农区(县级市)中的6, 扎根当地,积极拓展,存贷款规模快速增长,支农助农力度持续加大,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新生力量在优化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

一、我市村镇银行基本情况

(一)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持续扩大

截至20144月底,我市共有6家村镇银行,按成立时间先后分别为番禺新华村镇银行、增城长江村镇银行、花都稠州村镇银行、从化柳银村镇银行、白云民泰村镇银行、萝岗惠民村镇银行。此外,近期黄埔融和村镇银行已获批筹建即将开业。我市现有6家村镇银行合计注册资本11.56亿元,共有19个网点机构,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13年底资产总额52.68亿元,负债总额41.6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5.58亿元,比年初增加14.46亿元,增长68.47%,各项贷款余额35.45亿元,比年初增加19.87亿元,增长127.54%,不良贷款率0.05%2013年实现净利润5400万元,当年缴纳各项税收1856.19万元。其中,花都稠州村镇银行存贷款均突破10亿元,分别达到12.2312.97亿元。

(二)股东优势明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村镇银行的股东由一家主发起银行和若干股东组成。在我市村镇银行设立时,各相关单位反复比选严格把关,遴选优质的主发起银行和实力雄厚的股东形成股东团队。作为主发起银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实力强,设立村镇银行经验丰富,能够提供专业人才、金融产品、科技支撑、资金清算以及后续培训等方面系统性支持;作为股东的民间资本多为当地知名企业,熟悉当地经济特点和产业优势,了解当地金融需求。通过主发起银行与民间资本强强联合最大化发挥优势,一方面帮助村镇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帮助村镇银行开拓优质客户,发展特色金融业务,实现了共赢。

(三)金融创新活跃,经营特色鲜明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我市村镇银行认真分析当地产业发展特点,明确发展定位及业务方向,充分发挥一级独立法人机构决策链条短、经营机制灵活、信贷审批和发放贷款快捷的体制优势,积极研究开发机制灵活的各类金融产品,开展特色经营,努力为三农及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在贷款投向上形成了花都区、从化市以三农为主,番禺区、增城市、白云区以中小微企业为主,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发展格局,为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助推器作用。番禺新华村镇银行于2012年开始发行番禺民生卡,该卡实现了金融与数字电视、政务、文化、商用等系统的互联互通,融汇了金融服务、广电金卡、民生档案、医疗和停车等五大应用。目前,该行已发行了民生卡30万张,累计发卡量在全国村镇银行中排名第三。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产品创新,推出了农易贷租易贷政银保以及美丽乡村装修贷等支农信贷产品,绝大部分信贷产品的设计和开展都以扶持农村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宗旨,2013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1.89亿元,占全部贷款的91.73%,荣获中国银监会农村金融服务双百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二、我市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不足

(一)业务模式较单一

目前,村镇银行的业务基本为存贷款等传统金融业务,大多数村镇银行不能办理或受各种条件限制不能开办电子银行、代理保险、投资理财、担保咨询等新型业务。在目前金融综合经营的趋势下,其他商业银行可以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与之相比村镇银行开展的业务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竞争力受到较大限制。

(二)相关政策有待完善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对村镇银行的相关扶持政策,对支持村镇银行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有一些政策以及在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方面有待完善。一是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规定村镇银行的最高存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而其他银行的最高存款利率可以上浮,因此村镇银行相比其他商业银行没有吸收存款的优势。二是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机构需向中国银联交纳300万元相关费用开办银行卡业务,由于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和规模较小,难以承担上述费用,一些村镇银行在开业初期暂时不能加入银联系统开办银行卡业务。三是由于硬件、技术、风控及费用支付等均达不到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接入标准,村镇银行不能直接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当客户需要办理跨行转账、汇兑等业务时,村镇银行必须借助于第三方(所在区域的其他银行)平台来进行办理。结算系统不便和成立初期不能发行银行卡,影响了村镇银行办理业务的效率,增加了运营成本。

(三)品牌知名度不高

尽管我市村镇银行试点已开展4年多时间,但由于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一般为1-2亿元),营业网点布局不足,硬件配套设施不到位等原因,大多数农民、农户仍对村镇银行不了解、不认可,不愿、不敢到村镇银行办理业务,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不高是导致其很难吸收存款以及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原因。

三、促进我市村镇银行加快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

落实我市现有金融扶持政策对村镇银行给予奖励补贴,对2013年之后成立的村镇银行按照《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争取对之前成立的村镇银行给予奖励政策。落实我市农村金融建设资金,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对村镇银行投放贷款、设立分支机构、进驻镇级农村金融街区、参与开展信用镇及信用村建设等给予补贴政策。探索建立农业信用担保专项基金或组建农业担保公司,加强与村镇银行合作,建立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发挥财政、信贷资金协调配套作用,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缓解三农融资难题。

(二)引导各涉农区支持村镇银行加快发展

村镇银行是所在区的法人金融机构,服务范围也是所在区,各涉农区支持辖内村镇银行发展有利于实现双赢。引导各涉农区采取措施出台政策支持村镇银行加快发展,主要包括:一是在村镇银行设立或设立分支机构时协助其选址及办理各项手续,目前主要是尽快选定主发起银行设立南沙村镇银行争取今年开业。二是在财政存款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支持,将财政涉农及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享受政府补贴的三农项目账户等设在村镇银行,解决村镇银行资金来源不足的困难。三是在区开展召开会议、举办重大活动时邀请村镇银行参加,引导村镇银行积极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支持协助村镇银行开展推介宣传及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三)支持村镇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支持村镇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将在城市地区办理的金融产品和业务逐步在农村地区进行推广,如保险代理业务、信息咨询业务和银行卡代理业务等,探索综合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提高村镇银行的整体服务水平。支持村镇银行借助主发起银行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与其共同开展联合贷款等业务,扩大业务规模,并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四)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通过各种场合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村镇银行存在的存款利率不能上浮、加入中国银联成本高、办理跨行转账及汇兑等业务不便等问题,争取国家层面重视并解决上述问题,为村镇银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村镇银行更好地接地气,服务广大三农及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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