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3-23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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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穗金融规〔2019〕3号)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地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783760048 点击“公共服务”。
受理条件(不同申报年度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1.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在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金融监管部门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在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现有的人才。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两年内,从外地引进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引进的人才。上述人才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申报各类金融人才。
2.在驻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从事金融研究工作并满足上述工作年限及合同要求,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申报现有的或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及行业研究人才。
3.在驻穗新闻媒体机构工作从事金融宣传、上市公司担任董秘并满足上述工作年限及合同要求,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分别申报现有的或引进的文化金融人才、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发展人才。咨询电话:8352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