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10-03-23 | 分享到: |
|
穗府办〔2010〕2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上下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我市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深刻认识企业上市的重要意义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大力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有利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当前,我市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抓住国家推进珠三角地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快企业改制上市,是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着力点,是我市加快产业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当好排头兵的战略选择。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企业上市和做优做强上市公司的重要意义,动员各方力量,支持企业上市。
二、准确把握企业上市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争取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80家,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0%左右。到2020年,争取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家数达到150家,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支持资产优良、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二是积极推动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势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上市;三是加大上市公司重组力度,推动企业集团通过资产注入、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支持上市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做优做强上市公司。
三、认真落实推进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动股份制改造。根据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要求,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为国有企业上市奠定基础。支持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的民营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引进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为企业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二)培育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性高的创新型企业上市,积极探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企业改制上市,着力培育一批国有和民营重点企业(集团)。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类建立企业上市梯队和上市资源库,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服务。
(三)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将发展股权投资作为培育与推动企业上市的重要市场力量,积极推动设立政府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进入股权投资领域,推动更多企业上市。
(四)加强宣传培训。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把推动企业上市发展作为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良好氛围。市金融办要会同证券、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以及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证券、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五)完善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和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市、区(县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根据本区(县级市)实际,制定支持政策,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六)做好指导服务。市金融办要对我市企业改制及上市申报等工作给予专业指导,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涉及的相关手续,市发展改革委、国资、经贸、科技、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环保、质监、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加快办理。特别是一些企业在规范改制过程中遇到的税收补交、土地办证、产权厘清、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备案、核准和守法证明等,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七)及时总结交流。市金融办定期举办企业上市工作交流会,总结企业上市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搭建企业与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的沟通渠道。探索建立上市公司与拟上市企业的交流互动机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