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07-10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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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粤府办〔2021〕7号,下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于2021年3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正式施行以来,对我市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由于《管理办法》属于省级文件,涉及地市级及以下层面管理的内容较少,为拉紧责任链条,加强综合治理,完善多主体参与、多领域协作、多层次贯通的责任体系,真正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我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报请市政府办公厅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现按要求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20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附件2文本阅读或下载。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一)电子邮件:发至364871127@qq.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3楼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邮编:510000
(三)传真:020-83171650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
2.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