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03-06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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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19〕1号)(见附件1),现组织2023年度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组织)按照以下要求申报:
一、第一步:网上申报
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2),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见附件3),上传申报系统的复印件必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证实与原件一致。
二、第二步:纸质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提交后,请于3日内提交《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中附表)纸质版原件。
(二)收到专项资金后,请于15日内递交收款确认函(附件4)纸质版原件。
上述纸质材料均需盖章版原件,材料接收方式:
收件地址: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楼前台;
收件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
收件电话:83171617。
附表 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对口联系表
注:以上联系方式仅接受咨询,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请见正文
附件:附件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19〕1号).pdf
附件2 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pdf
附件5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金融规〔2019〕1号).pdf
附件6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风险投资市场规范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