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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15204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市金融办  时间:2015-06-12 分享到:

宝汉地区非法兑换外币有关问题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多位市领导就该问题作出批示。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我局曾于今年212日召集国家外管局广东省分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越秀区政府等单位开会研究宝汉地区非法兑换外币有关问题,各参会单位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即一方面由公安机关打击非法外币兑换团伙,另一方面要引进正规外币兑换机构,治标治本,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宝汉地区非法兑换外币团伙活动猖獗的问题。

一、宝汉地区外币兑换现状

目前宝汉地区无本外币正规兑换点,据越秀区综治办反映,目前宝汉地区兑换外币需求量日均可达数千万,主要通过国内以甘肃、青海地区的回族人为主的“马家军”进行黑市交易。海航集团下属的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曾于20119月正式进驻越秀区麓景路广福商贸城一楼临街铺(距离宝汉地区400多米),运营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运营一年时间,由于当地黑市交易影响,且干扰正常兑换业务(如在兑换点门口直接拉拢客户),迫于经营收益和安全隐患压力该公司已于201210月退出当地市场。

二、国家对个人结售汇有关政策

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结售汇实施年度总额管理政策,境外个人年度结汇(外币兑换人民币)5万美元以内可凭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5万美元,提交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也可在银行办理。您建议中提及的“外国人兑换外币设置了最高限额,每人每天可以兑换等值5000美金的外币”,实际上是规定个人凭身份证件可单日办理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结汇;若结汇金额超过5000美元,须提供现钞来源证明,如银行提钞凭证或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个人外汇业务的限额管理并非指只在额度内办理,而是指额度内简化,超过额度则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该管理方式体现了便利化与风险管理并行的监管思路,较好满足了当前个人外汇业务需求。当前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能够有效满足个人货币兑换需求。

三、公安部门打击非法兑换外币团伙情况

为有效打击小北路、环市中路、童心路、宝汉直街一带非法兑换外币团伙,市公安局越秀分局专门成立了打击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指挥中心、经侦大队、法制室、登峰所、洪桥所、作战室等职能部门开展前期的侦查破案工作,先后多次召集相关职能单位研究开展打击工作。一是结合越秀区综合治理工作,采取“请,查、赶”的常态管控措施进行清理整顿;二是摸排掌握涉案嫌疑人的犯罪规律、活动场所和作案手段;三是运用技术手段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深挖幕后组织者;四是调取案件多发地周边视频资料,对涉案人员和涉案档口等列为重点管控,发现违法犯罪人员一律传唤带回审查;五是走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以及相关银行,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六是加强全市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系。

四、引入外币兑换机构的进展情况

市金融局会同越秀区金融办与部分外币兑换机构进行了对接,其中5家机构表示了在宝汉地区设立外币兑换点的意向,其中4家为已经从事本外币兑换的机构,分别为联合货币兑换、通汇货币兑换、鑫新银通货币兑换及广州汇隽投资咨询公司;另外1家为有意向申请设立外币代兑机构的企业(广东慧达科技集团)。通汇货币兑换、联合货币兑换及广州汇隽投资咨询公司已向越秀区金融办递交了设点构想及需求。越秀区金融办已经将以上4家机构引荐至越秀区综治指挥部,为下一步引导机构入驻登峰街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便利越秀区涉非贸易人员,国家外管局广东省分局将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积极引导相关人员采取汇款、转账等方式支付贸易资金。同时将支持更多银行开展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境外人员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解决银行网点排队和营业时间短带来的不便,引导个人通过合规渠道更便捷地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公安部门会同外管部门将加大非法兑换货币黑市的清查力度,共同创造有序、合规的个人外汇市场秩序。市金融局将继续与有意向进驻登峰街综合服务中心的外币兑换机构加强对接,引导其尽快进驻开展服务,扶持正规的本外币兑换机构在宝汉地区持续经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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