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9-29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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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管函〔2026〕245号
变更事项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6〕115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的规定,经核,对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去陈日新、卢艳媚、张永忠的董事职务,由程懋、王佳涵、曾浩担任董事。
二、同意公司不设监事会,免去程懋的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免去何养的监事职务,免去苏伟杰的职工监事职务。
三、同意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王佳涵、李蓉蓉、吴华军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佳涵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四、同意修订章程内容,废止旧章程,启用越商务〔2026〕115号文所附的新章程。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