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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及章程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1-20 分享到:

穗金函〔2025311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及章程的批复

越秀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145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章程变更如下:

一、免去何洪聪经理职务,由张贤轶任经理

二、免去付先明监事职务,由谭韫玉任监事

三、章程中“执行董事”统一更改为“董事”、“总经理”统一更改为“经理”;

四、章程第二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委任”修改为“公司设经理一名,任期三年,由董事聘任”;

五、章程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修改为“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11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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