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12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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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3〕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见附件1),现组织2025年度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组织)按照以下要求申报【备注:申报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组织)应未被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第一步:网上申报
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3),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的(见附件4),上传申报系统的复印件必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证实与原件一致。(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登录帮助中心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help/index.html查询相关问题或拨打技术热线020-88696500咨询。)无须上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的项目,按照主管处室指定的方式进行申报(该类项目详见附件3第二条)。
二、第二步:纸质材料报送
(一)网上提交申报后,请于3日内将全套完整申报材料寄送我局。
(二)收到专项资金后,请于15日内寄送收款确认函(附件5)纸质版原件。
(三)收到专项资金后,请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附件6、7)。
上述纸质材料均需盖章版原件,材料接收方式:
收件地址: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楼前台。
收件人: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办XX处(处室名称请对照附件3第二条对应的项目)。
收件电话:83171617。
如需咨询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请与对口处室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