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08 | 分享到: |
|
穗金管函〔2025〕24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分支机构住所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越商务〔2025〕15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佛冈分公司和南雄分公司住所变更如下:
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佛冈分公司住所由“佛冈县石角镇沿江东路25号九龙江湾大厦25-19、25-20号”变更为“佛冈县石角镇沿江东路佛冈奥园温泉公寓2栋商铺15号、16号”。
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住所由“南雄市雄东路188号12栋19号商铺(原南雄市宾阳路92号)”变更为“南雄市雄州街道雄东路454号南雄凤凰天境14号楼08号商业服务网点-01”。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