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5-01-15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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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管函〔2025〕3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
法人股东借款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越商务〔2024〕157号文收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政策措施优化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通知》(粤金监贷监〔2020〕1号)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借款操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法人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申请。其中,最高借款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期限为批复日起两年内,授信期内随还随借。
请你局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该公司自批复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此次股东借款,并于实际借款发生的次月10日前将融资情况录入省非现场监管系统。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