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金融办 时间:2015-04-22 | 分享到: |
|
广东保监局以“百花齐发,突出重点”为原则,深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引导保险机构探索“个人代理人经营门店”的创新营销模式,如华泰产险“专属门店”、太保寿险“社区云门店”、中国人寿“合作商户”模式等。这些营销模式形式各异,但均立足三个转变:一是“行商”变“坐商”。个人代理人以经营固定门店方式代理保险业务,提高服务能力、减少销售误导。二是“间佣”变“直佣”。经营门店的个人代理人仅获取直接佣金,不享受组织发展利益,解决传统营销体制“重增员轻销售”问题。三是“员工”变“老板”。代理人个人开店,提高其自主经营意愿和能力,而保险公司通过强化对门店经营流程的监控,逐步取替对个人代理人集中式、员工式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