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金融办 时间:2015-04-15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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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监会、财政部分别颁布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以下简称《编报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6项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3项企业会计准则后,广东证监局及时组织人员逐一对比分析财务报告编报规则和会计准则的新变化,研究对辖区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及年报监管工作产生的影响,找出风险隐患,要求相关业务处室予以重点关注,提高年报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积极指导辖区市场主体及时执行财务报告编报规则和会计准则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一、梳理新修订的财务报告编报规则,重点关注对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影响
为便于相关业务处室及上市公司及时掌握编制和披露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会计专业人员全面研究编报规则变化对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影响,指导业务处室及监管对象重点关注、及时执行。一是编制新旧规则对照表,突出监管重点。对比分析编报规则修订前后的各项变化,整理形成编报规则修订对年报编制和披露影响汇总表,提供给各相关业务处室在年报监管中参考,并提请各相关业务处室对减值准备的计提、关联方范围及交易情况的披露、对投资者决策影响较大或风险较高项目的披露等方面的情况加以重点关注,突出重点,增强监管实效。二是明确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要点,强化工作要求。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及时学习掌握新修订编报规则的各项规定,明确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中应遵循六方面变化及要点:(1)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进行判断,严格披露重要的交易和事项以及判断的依据和具体会计处理。(2)根据自身情况披露与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具体化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高信息的决策有用性。(3)遵循更严格的商誉减值测试披露要求,新增加披露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参数。(4)职工薪酬存在设定受益计划的,应按要求新增加披露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和相关风险,以及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义务现值所依赖的重要精算假设和有关敏感性分析结果。(5)扩大了关联方范围,新增加披露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中界定的关联方的情况。(6)遵循新修订编报规则中关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带来的新的信息披露要求等。
二、研究新发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重点关注准则变化对辖区市场主体的影响
财政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6项企业会计准则,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3项企业会计准则,对辖区市场主体年报编制和披露提出了新要求。为帮助局内会计监管人员更好理解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提升年报监管能力,我局组织会计专业人员集中研究各项新会计准则变化以及对辖区市场主体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影响,形成了《会计准则修订对年报监管的影响对照表》,提请各相关业务处室学习掌握并在年报审核和现场检查中重点关注。
同时,根据辖区市场主体的实际和行业特点,督促其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遵循各项新准则的要求。对于特定行业,如证券公司等,我局及时约谈公司财务总监及年报审计师,提醒其重点关注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等新准则实施对证券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带来的重大影响,提高认识和专业能力,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