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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全面部署辖区2015年投资者保护工作

来源:市金融办  时间:2015-03-31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2015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投保工作机制,提升辖区投保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广东证监局全面统筹部署,积极动员组织局内各处室和辖区各市场经营主体深入、细致地做好全年投保工作。

一、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投保创新性工作

年初伊始,广东证监局即召开全局监管工作会议,按照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拟定了12项全局性投保重点工作,其中7项为涉及制度机制创新、资源整合的创新性工作,包括:构建市场经营主体投保工作监测评估体系、在证券期货机构建立健全投保专员和打非联络员制度、建立投资者服务和纠纷调解中心、与广东省高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实现全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落实中小学金融理财知识教育纳入广州市国民教育体系试点工作等。对上述创新性工作,广东证监局要求各承办处室、协会切实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按时、按质落实到位。

二、分解任务,将投保贯穿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

为贯彻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关于“实现投保工作与各项监管业务无缝对接”的精神,做好投保具体工作事项的分解落实,广东证监局梳理了35项具体的投保工作,研究制定了《广东证监局2015年投保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要求,一是在上市公司监管中,督导上市公司健全分红决策程序、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完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和投票征集制度,及时查处限制或阻挠中小投资者行使合法权利行为;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及时纠正、查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在机构监管中,以加强经纪业务及营销行为现场检查为抓手,推动辖区各机构严格落实适当性要求;督促辖区机构加强业务信息公示,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管理,确保投资者保证金资金安全;以新产品、新业务为重点,组织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活动。三是在案件调查审理中,引导督促有关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主动赔偿权益受损的投资者。《计划》还明确了局内各处室和相关协会在具体工作事项上的职责分工、办结时限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并由投保牵头处室法制工作处做好协调和督办,确保各项具体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加强指导,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投保职责

为推动辖区市场经营主体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广东证监局向辖区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521号),要求各机构:一是扎实做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积极配合纠纷调解;健全内部职能分工,明确不同类型投诉事项处理的责任归属。二是利用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完善自主救济机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三是严格落实适当性管理制度和执业规范,在开展各项业务特别是高风险业务时,严格执行投资者准入标准,审慎开展风险测评和匹配,做好主要业务环节的客户风险提示和留痕。四是规范和提升投资者服务质量,完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防止从业人员销售或违规泄露客户信息;梳理和改进客户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客户保证金、产品销售资金等客户资金管理。五是持续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围绕新产品、新业务,以及资本市场改革等重大政策主题做好投资者教育宣传;在各业务环节增加教育内容,并通过多种途径普及证券期货知识,培育理性投资和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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