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金融办 时间:2016-01-15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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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广州民间金融街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工作,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关于广州民间金融街三期小额贷款公司设置等事项的批复》(粤金贷复〔2013〕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广州民间金融街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成立准入审核委员会
(一)成立广州民间金融街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准审委”),由市金融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越秀区政府指派人员组成,委员共9人(其中市金融局4人,其他单位各1人)。
(二)准审委工作职责如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核广州民间金融街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为公司设立所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是否真实准确;审核越秀区政府及越秀区金融办出具的初审报告是否客观公正;依法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三)准审委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按照准审委要求出席准审委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保守国家秘密,保守工作秘密,保守申请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准审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准审委要求保密的有关情况;不得利用准审委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上的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法律有关规定。
(四)准审委在市金融局主持下,根据越秀区金融办上报初审合格的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情况,安排召开准入审核会议。
二、审核方式
准入审核采取打分制,对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事项赋予一定的分值,每次评分总分为100分。每位评委对照下述6个方面的审核要点,对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实力进行打分并加总成一个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剩余7个分值的平均分作为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最终得分。
(一)审核要点及打分标准
1.股东实力(40分)。审核要点:
(1)企业股东:主要财务指标(注册资本、经营利润、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经济社会效益(产值、纳税额、就业贡献);实业背景;企业类型和行业类属。
(2)自然人股东:信用记录及社会声誉;入股资金(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收入证明、资产证明和入股资金来源证明充足程度);对拟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起支持作用程度。
2.高管团队(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质(20分)。审核要点:
(1)治理结构(完善程度);高管设置(业务、风险控制和财务等主要职能完善程度);董事和监事职能(定位清晰程度)。
(2)专业背景(金融业和相关专业背景;学历程度);相关行业从业经验(银行业;金融业)。
(3)技术职称(金融或拟任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奖励表彰(相关重大奖励或荣誉称号)。
(4)总经理资质(银行业或相关金融业工作经历)。
(5)信用记录及社会声誉。
3.市场定位及经营特色(20分)。审核要点:
(1)市场定位(结合股东的影响力;主要的服务行业和对象明确程度;业务开展的针对性)。
(2)经营特色(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详实、论证充分程度;所服务产业的发展前景;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4.风险控制(10分)。审核要点:
(1)风险控制制度(完善程度)。
(2)风险控制部门及人员设置(定位及资质)。
5.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10分)。审核要点:
(1)申报材料要件(完整真实程度)。
(2)目录、页码、复印件和股东签字(清晰、准确程度)。
(3)政策文件引用和相关部门称谓(准确程度)。
(4)文体格式和排版、字体大小(规范程度)。
(二)审核通过标准
审核工作分批进行,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最终得分达到70分以上视为通过。
三、审核流程
越秀区金融办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金融局,经市金融局复审合格后报准审委审核。市金融局业务部门在准审委会议召开3个工作日前,将会议通知、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越秀区政府及越秀区金融办出具的初审报告、市金融局出具的复审报告送达准审委委员。审核会议拟采取打分制,流程如下:
(一)抽签环节。确定召开准审委会议日期后,市金融局通知拟设小额贷款公司代表到会并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准入审核顺序。召开准审委会议时,1次安排1家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人员入场。
(二)陈述环节。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风险总监等(每家不超过3人)高管参与陈述问答环节,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陈述,简要介绍主发起企业、其他股东、高管团队、风险控制、特色经营和发展规划等情况,其他人员补充。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问答环节。准审委委员就高管陈述及申报材料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提问,由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打分环节。准审委委员对照审核要点,根据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人员陈述及申报材料逐一进行预打分,待所有拟设小额贷款公司陈述、问答完毕,对比后进行正式打分,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工作人员。
(五)计分环节。由工作人员将准审委9位委员对单家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评定的分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剩余7个分值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工作人员计算分数并核对,向9位准审委委员公布并由准审委委员签名确定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最终审核分数。
(六)报备环节。市金融局将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打分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报省金融办备案。
四、其他事项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重新过会审核:
(一)审核通过的拟设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资。
(二)审核通过的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调整股东组成及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