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4-07-11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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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
穗金融担〔2014〕 18号
市金融办关于同意广东中科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退出融资担保巿场的通知
广东中科智融智担保有限公司:
经省金融办批复(见附件),同意你公司退出融资担保巿场。请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于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或者公司注销登记。
附件:关于同意广东中科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退出融资担保市场的批复(粤金担复〔2014〕 19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金融办、巿工商局
广州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4年6月27日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粤金担复〔2014〕 19号
关于同意广东中科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退出融资担保巿场的批复
广州巿金融办:
你办《广州巿金融办关于广东中科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退出融资担保巿场的请示》(穗金融请〔2014〕 38号)收悉。根据《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融资担保公司退出融资担保巿场操作指引〉的通知》(粤金〔2012〕 7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公司退出巿场操作指引推进退巿工作的函》(粤金函〔2013〕 340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你办提供的情况,经审核,同意广东中科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退出融资担保巿场。请你办按照规定及时收回广东中科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指导该公司完成退出融资担保巿场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廖晓生、黄庆安,联系电话:83135337、8313536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