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时间:2019-01-25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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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巨灾保险制度的工作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巨灾指数保险试点正式落地。2019年1月24日,根据《广州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及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下称太平洋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下称平安财险)三家保险机构组成的共保体签订了《广州市2019年度巨灾指数保险合同》。巨灾指数保险试点落地,既是我市完善灾害救助、灾害管理和民生救助机制的重要惠民举措,也将有效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效率。
巨灾保险是指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而巨灾指数保险与传统型巨灾保险相比,具有高杠杆、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当自然灾害达到一定的指数级别,触发预设保险赔付条件后,保险公司在短时间内进行赔付,支持政府开展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重建、灾后社会救助、日常防灾减灾等工作。保险赔款既可用于补偿灾害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可用于日常防灾减灾支出,覆盖范围更广。
根据广州市近十年气象灾害及经济损失情况,我市巨灾指数保险选择台风、强降水两项灾害因子,并参考广州市财政救灾预算情况,按年度保费规模3000万元安排2019年度巨灾指数保险保费规模预算,以后年度保费规模视情况进行调整,保费由市、区按1:1分摊,台风保险金额3.5亿元,强降水保险金额3亿元。按照《方案》安排及公开招标采购结果,我市2019-2021年巨灾指数保险由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共同承保,承担的共保体份额分别是40%、30%、30%,其中人保财险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全面牵头负责本项目的共保体组建、展业、出单及理赔、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