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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保险”的骗局套路有哪些?

来源: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时间:2018-06-08 分享到:

假借“保险”的骗局套路有哪些?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中午好!欢迎收听本期《金融大讲堂》,我是梁欣。今天将会跟大家分享金融保险知识,以及介绍如何远离假借保险为名的一些非法集资的案例和识破套路的办法。嘉宾是来自广东保监局稽查处科长郝苗苗郝科长您好!

 

郝苗苗科长: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想听听郝科长介绍,以保险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哪些类型的作案手法较为突出呢?

 

郝苗苗科长:从我们日常监测掌握的情况来看,电信诈骗的形式多样,层出不穷。比如,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致电保险消费者,或以补充保险理赔资料为名,或以快捷支付保险理赔款为名,或以与外资公司合作需要在ATM机英文界面发送验证码为名,诱骗保险消费者按照短信或电话指引去银行ATM机操作,转走其账户资金。也有不法分子谎称保险公司正在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以给保险消费者邮寄礼品为名,诱骗其汇付一定金额的邮费。甚至有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谎称发现有人利用保险消费者身份信息在外地办理了社保卡,购买了违禁药品,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假意帮助保险消费者,提供虚假的公安机关电话要求其申诉,进而利用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冒充公安机关诱骗被害人将资金转移至所谓的“公安机关账户”保存。等等

上述以保险为名实施电信诈骗的行为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损害了保险行业声誉与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在此我要给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个醒,保险公司正常理赔无须进行银行ATM机操作,支付理赔款只需要银行账号(卡号)、户名和开户行等收款信息,不需要银行账户密码、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以及微信、支付宝支付密码等支付验证信息。当接到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理赔为名要求您到银行ATM机进行操作时,请务必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不会要求客户支付邮费。如您接到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出支付邮费的要求,请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核实举报。社保卡实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与商业保险无关,一旦接到自称保险公司的人员打来或发送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了社保卡、进而涉嫌违法犯罪之类的电话或短信,不要被其制造的紧张气氛所迷惑,要立刻意识到这是诈骗,因为保险公司无权发行、管理社保卡。同时,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客服电话与保险公司联系并举报,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或短信。

特别提醒您,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请尽快通知开户银行和保险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持人:嗯,除了很基本的银行卡信息,其余的都要多加警惕。现在从互联网购买保险也很普遍,线上购买又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呢?

 

郝苗苗科长: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蓬勃发展,网络经济应运而生,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便利,也逐步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途径。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资金归集能力强的特点,有的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通过互联网平台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有的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伪造搭售所谓的“小额贷款意外险”骗取消费者资金;近年来,市场上还出现部分机构、网站或个人将虚设的“互助计划”包装成相互保险在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上销售,采用低门槛、先收费、无服务的形式,诱骗广大消费者,由于收费金额较小,容易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广大消费者要对收益率超出正常水平的保险产品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建议保险消费者:首先,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选择符合自身保险保障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后面具体还会讲到)。其次,在网上投保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核验所购保单的真实性。最后,要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传,不随意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信息,自觉抵制诱惑,谨防上当受骗。

 

主持人:“互助计划”这类确实也常听说,另外之前也出过一些很奇葩的“赏月险”、“鹿晗恋爱险”,听上去就是光对赌似的,这些类别和真正的保险有怎样的区别?如何看待?

 

郝苗苗科长:部分“互助计划”经营主体借保险尤其是借相互保险名义进行公开宣传、销售,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而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原中国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目前销售“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因此,“互助计划”属于伪保险产品,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会员纠纷,存在诸多潜在风险。

 

类似的互联网伪保险产品还有近期媒体报道的公众人物“恋爱险”(如“鹿晗恋爱险”),以在一定期限内公众人物是否保持恋爱关系为赔付条件。事实上,公众人物“恋爱险”也不是保险产品,不符合《保险法》规定,不是由保险机构开发和销售。消费者购买公众人物“恋爱险”,可能面临缺乏法律保障的风险。)

 

主持人:嗯,“互助计划”还是和规范的保险有本质的区别,即使发起的初心是好的,然而资金安全和个人隐私等不完善,真正触及大概率意外也会不可持续,也要区别开。那另外保险业内部实际上也有风险是需要防范的,例如是个别保险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这方面对大家有哪些忠告?

 

郝苗苗科长:众所周知,保险业是销售能力最强的行业之一,拥有670 多万人的保险营销员队伍。这些具有丰富销售经验和客户资源的保险从业人员成为众多第三方理财公司招募的首选。为防范交叉销售风险,原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同时,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近期,部分媒体报道了消费者遭遇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消费者推销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消费者出资购买,有的甚至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因此,我在这里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有保险销售人员向您推荐非保险金融产品,请提高警惕,查验相关资质。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当了解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成正比,不要盲目相信推销人员“保本高收益”的承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内容,确认产品属性,防止以假乱真。

 

主持人:那总结起来,您给大家挑选规范合适的保险产品、合同阅读、理赔方面有哪些建议?

 

郝苗苗科长: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以及在购买保险和申请理赔时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具体可以概括为“三根据”“四看清”“五记得”。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和保障需求也越来越旺盛,很多朋友都会问我应该买什么保险,如何购买,我的答案是选择保险产品要做到“三根据”。

是根据自身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可以量身定做,要坚持自主消费,针对年龄层、风险状况等选择真正合适的产品。

 

是根据收入情况购买。一般个人买保险的预算应根据年收入水平确定,量入为出选择适当的保额,避免少了保障不足,多了又影响日常生活消费。

 

是根据科学顺序购买。原则上应先给家庭支柱买保险、先投保大人再投保小孩;先买意外险、健康险,再买寿险、养老险、子女教育险,最后是投资理财等。(很多人只想给孩子买保险,觉得大人没必要。其实真有事发生了,谁给孩子交保费?家庭以后的生活谁来承担呢?)

 

想清楚了买什么保险,就到了关键时刻,要签合同了,这时保险消费者要注意保险合同“四看清”

 

是看清合同性质,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或其他理财产品。

 

是看清责任范围,明确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特别约定以及分红不确定、保证利率外不确定等重要事项。

 

是看清缴费要求,一共缴纳多少年,每年需要缴纳的费用。

 

是看清退出规定,要明白退保损失、现金价值等重要信息。

在任何合同、文件上签名请“三思而后行”,如果遇到销售人员承诺高额收益等情况,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谨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不能盲目听从任何人的口头介绍和承诺。保险买完了,万一出了意外,如何顺利理赔?这就涉及保险理赔“五记得”。

 

是记得及时报案。出险后,应第一时间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咨询电话或联系服务人员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报案。

 

是记得到定点医院治疗。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公司哪些定点医院治疗可以理赔。

 

是记得提前了解理赔要求。申请理赔前可通过阅读合同条款以及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了解,避免跑冤枉路。

 

是记得一次性提供齐全资料。在了解理赔要求的基础上,办理理赔申请时一次性提供理赔资料,会更快获得赔款。

 

是记得发生纠纷依法化解。如发生保险纠纷,不可盲目相信网上有偿投诉服务,避免扩大损失,应与保险公司协商、投诉,或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申请法律咨询、申请调解(调解免费),或向保险监管部门反映等途径化解。

 

主持人:都是一些很精简但实用的建议,今天非常感谢广东保监局稽查处科长郝苗苗带来的分享,听众朋友们,我们下次见!

 

郝苗苗科长:谢谢大家!感谢大家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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