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时间:2018-07-06 | 分享到: |
|
广州公安经侦支队提醒您:
多点理性,少点轻信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听新一期的《金融大讲堂》,我是梁欣。节目中继续会邀请的权威部门来讲讲防范非法集资的攻略。今天作客的嘉宾是来自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公室主任黄泽群。黄主任您好!
黄泽群主任: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
主持人:你们作为情报端口,也是一线的办案人员,想首先了解下,近年来广州市非法集资案件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如何呢?
黄泽群主任:近几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持续高发,涉及各行各业,方式五花八门,众多披着合法经营外衣、从事非法吸存的公司,让普通群众难以分辨,严重威胁国家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谨防受骗。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千万不要误听误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
主持人:那究竟如何更好地识别?哪些容易踩到的坑也提醒下大家吧。
黄泽群主任:通常所说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其还本付息的形式以货币形式为主,此外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主要可以概括为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公众性。也就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并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通常还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贷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总之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主持人:那么作案的手法通常有哪些?有哪些场景是特别高发的呢?
黄泽群主任:非法集资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群众参与集资,不法分子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暗中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投入重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派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网站、博客、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后来又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以上种种都是非法集资手法。这里,公安机关要提醒广大投资者,除了合法的金融机构,不管以何种经营方式,任何向公众宣传投资并许以保本高额回报的公司或个人,均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公司很多没有具体经营或经营状况不善,投资者的收益多来自于后投资者的本金,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荫,不义之财不可取。另外若投资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所得的收益将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另外,近几年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的打击力度,不要轻信那些鼓动你参与非法集资的职业掮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不可避免会和那些巧言令色的非法集资掮客一同身陷囹圄。挑战法律底线,必将受法律制裁。
主持人:那么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我们是要多加关注,另外还有一个群体,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近年来也发现不少刚步入职场被骗的报道,对他们有怎样的忠告?
黄泽群主任: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初涉社会的应届大中院校毕业生,找工作时对这类涉嫌非法集资甚至传销犯罪的公司保持警惕。例如身份证,一定不能轻易假借他人,或者刚工作就委以高位要职等等,也不要冲昏头脑,因为很可能作案人员是利用了你的身份去做了非法的事情。人生没有重来,一旦身陷其中,刑事犯罪的记录会影响原本属于你的大好前途。
主持人:好的,今天节目中,感谢来自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公室黄泽群主任给我们带来的分享,谢谢!
黄泽群主任:谢谢大家!